2017年南京市直属学校(单位)教师继续教育证书审验流程

发布者:汤巧根发布时间:2017-12-26浏览次数:693

1.拟定日期,下发通知。

2.验证学校按要求准备审验材料。

1教师继续教育证书原件。需学校填写学时数,签章。

2)教师参加继续教育脱产(半脱产)培训的培训卡和结业证书及其他能证明继续教育学时的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指校级管理员在系统中以人工形式导入的所有学时,不包括省市级、国培等系统中直接生成的学时)

3)学校审验教师名册。

4)单位校本研修计划及校本研修结业名单。

5)从江苏省教师培训管理系统中导出的本单位教师学时汇总表。

6)除个人证书原件外,其余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3.网上初审,由专人负责审验各学校教师的继续教育学时。

4.到指定地点递交审验材料,现场验证。

1)报送材料清点,审核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及学校公章。抽查原件或复印件与网上系统打印表内容是否一致。

2)验证人员流水审验:在教师继续教育证书上,分别加盖南京市教育局教师培训章、南京市教育局继续教育审验章、南京市教育局分管领导个人签字章,并填写学时数。

5.材料归档

将送审学校除继续教育证书原件之外的其他材料分别汇总,并归档保存。

6.信息上报

审验结束后,将现场审验情况和网上审验情况汇总,上报市教育局高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