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教办厅函[2016]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教育科学研究院(所)、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院校局、全军军事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部属各高等学校,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于2017年1月3日-3月1日开展2017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同年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组织申报办法等详见附件。
2017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doc2017年国家重大重点课题投标书.doc2017年申请书(其他类别)-申请书.doc2017年申请书(其他类别)-活页.doc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