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育局、市属高校、直属学校(单位)
南京市201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单位)
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和直属单位。
二、选题要求
申报人可根据《南京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研究方向,结合本地区本学校实际,针对教育发展面临的问题,提出具体、明确、可行的研究课题,并制定好研究方案,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进行申报。课题研究应坚持以实践为导向,切实提高研究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三、课题主持人要求
课题主持人必须是南京市教育系统的有关人员(重大重点课题除外),一般应有中级以上职称,并能切实履行课题研究的职责。专项课题主持人没有职称要求。35岁以下(含35岁)青年教师均可申报青年专项课题。
申报时,同一课题可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填写两位课题主持人;同一课题主持人(含第二主持人)不得同时申报两项以上(含两项)课题;同一课题不得同时申报立项课题和专项课题。
凡未完成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研究任务的主持人,不得申报南京市201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四、申报材料
立项课题申报人填写《南京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申报评审书》(一式三份)和《南京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申报评审活页》(一式三份)。
专项课题申报人填写《南京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专项课题申报评审书》(一式三份)和《南京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专项课题申报评审活页》(一式三份)。专项课题申报人须在《申报评审书》封面课题类别一栏填写“名校长、名教师专项课题”、“区县教育改革发展规划专项课题”、“青年教师专项课题”。
重大重点招标课题具体申报时间、要求等将另行通知。
课题申报人须认真阅读《南京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纲要》和《申报评审书》上的填报说明,以及本通知要求,认真如实填写《申报评审书》及《申报评审活页》。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对《申报评审书》全面审核,并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区县教科室(所)须对《申报评审书》等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申报评审书》及《申报评审活页》可在南京市教科所网站上下载。
五、申报程序
立项课题(含专项课题)以区县为单位逐级申报。各区县所属学校(单位)课题申报人请将申报材料用档案袋装好,并把《申报评审书》封面复印贴在档案袋上后,报送所在区县教科室(所);区县教科室(所)在审核后集中报送南京市教科所规划课题管理中心,同时将《申报评审书》、《申报评审活页》及《申报汇总表》(可下载)电子稿发送至lypfxf@163.com邮箱。市属高校、直属学校(单位)课题申报人请将申报材料用档案袋装好,并把《申报评审书》封面复印贴在档案袋上后,报送南京市教科所规划课题管理中心,同时将《申报评审书》、《申报评审活页》及《申报汇总表》(可下载)电子稿发送至lypfxf@163.com邮箱。
六、申报截止时间
2011年11月30日。
七、立项程序
由南京市教育局教育科学研究学术委员会根据立项条件进行匿名评审,最后报南京市教育局批准立项。
八、研究周期
课题申报人可根据研究需要确定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四年,以三年为宜,倡导一至两年短周期课题研究。短周期内完成课题研究的主持人,申报下年度规划课题时,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立项。
各级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教育科研机制建设,支持和鼓励教师开展课题研究,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教育科研工作的领导,做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组织工作,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内涵发展和品质提升。
南京市教育局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